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地方政府是改革的主体之一,其改革成效与困境并存。一方面,地方政府"放管服"改革稳步进行,浙江、江苏等地出现了极具创新性和影响力的模式、做法,并对其他地方形成示范效应。同时,地方政府"放管服"改革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折射了政府服务意识薄弱带来改革动力不足、狭隘的政绩观导致改革形式主义、部门利益侵蚀改革整体性等改革公共性困境。立足于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地方政府进一步的改革要以政府能力提升为旨向做好战略规划、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标准协调各级地方政府行为、以关键领域为抓手推进改革进程、以第三方评估为切入点客观评价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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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