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罗德·艾伯利斯等在《音乐教育原理》一书第二章阐述了近代三种哲学流派与音乐教育的关系,表明音乐教学的理论基础最终会倾向于某一哲学流派,而“折中主义”绝不可取,但并未对“折中”有清晰的概念界定。笔者认为,只有把不同的哲学观点“融合”运用,才有可能避免陷入机械和僵化的模式当中。通过追溯“折中”与“融合”的词源与义理,发现“折中”的局限性并试将其扭转至积极的“融合”层面,提出从“折中”走向“融合”的音乐教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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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疆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