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际运作过程与其功能定位存在一定的"偏离",在实践中不能很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而协商民主,则可以在人大权力行使过程中,以直接民主形式更好地提升人大工作实效,理应制度化地嵌入人大工作中。在人大工作中制度化推进协商民主,要防止随意化、形式化和泛化。同时,要在以下5个方面着力:一是积极开展立法协商,确保法律符合民意。二是推进监督事项公开,深化人大监督实效。三是建立任免干部公示制度,提升人事任免的主动性。四是引导公民参与决策,坐实重大事项决定权。五是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保障人大协商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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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