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埃利希提出的"活法"理论是贯穿法社会学的核心,具有多重内涵。它构成了裁判规范的互补和共存,组成了社会联合的内在秩序,形成了法律移植本土化改造的新视角。"活法"理论为法律本体论和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和理解注入了全新元素,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性。理论研究不能仅满足于法律文本,而应更注重机械法律条文之外的"活法"的研究,"活法"理论的价值与蕴涵对中国法治的实践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