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基于文献和现场调研活动水平数据,结合《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手册》相关排放因子,建立2015年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清单。结果显示,2015年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物SO2、NOx、VOCs、CO、PM10、PM2.5、BC及OC分别为14968.2 t/a、28989.5t/a、1792.0 t/a、6998.6 t/a、2356.0 t/a、1967.7 t/a、1120.5 t/a和355.5 t/a。。其中远洋船舶是非道路移动源最主要的排放源,是第一大SO2、NOx、PM、BC和OC排放源。工程机械是非道路移动源CO的第一大排放源,是VOCs、PM、BC和OC等排放的第二大排放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