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的逐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垃圾围城”已成为市政难题。厘清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的责任是对城市积弊颇深的垃圾治理工作的根本性纠偏。基于此,在界定政府应该承担的诸如源头减量的宣传教育责任、无害化处置的综合协调责任、资源化利用的信息公开责任、分类全程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基础上,针对哈尔滨市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责任缺位问题提供相应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