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2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每年印发“一个要点、三个计划”,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这标志着代表工作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地位同等重要,一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但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各专门委员会领导对代表工作的参与度远远不如立法、监督工作,代表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充分。这就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们在人大立法和监督等各方面工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