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私保护技术的发展具有社会选择性。不同的价值取向及保护策略,对隐私保护技术变革产生着重要的调节。隐私与个人信息一元化的保护策略,在技术上追求隐私信息"可用不可见",导致隐私保护技术离身化,隐私保护目标异化和保护思路偏差。"为利用而保护"的隐私保护技术混淆了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区别,忽视了隐私的内在价值,从根本上面临价值逻辑的困境。脆弱的隐私具有强烈的切己性和具身性,我们必须秉持隐私与个人信息二元化的保护策略,发展诸如联邦学习算法、区块链等具有切己性和具身化的技术,让隐私保护从离身转向具身,从积极控制转向消极防御,从中心化转向分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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