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职业应激和不良生活事件与低体重儿的关系

作者:韩轲; 黄杏端; 谭华霖; 彭晓珊; 陈青; 张建平; 肖作源; 陈裕明; 陈维清
来源: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2008, 26(9): 518-521.
DOI:10.3760/cma.j.issn.1001-9391.2008.09.003

摘要

目的 探讨孕期职业应激和不良生活事件对低体重儿的影响.方法 以某省2家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孕周≥28周且<42周、体重<2500 g的单胎、活产、无畸形的438例低体重儿为病例组,按1:1匹配的原则,选择同一家医院分娩、新生儿同性别、分娩时间不超过1周的438例足月正常体重儿为对照组,进行病例对照研究.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对其母亲进行调查,内容包括产妇一般情况、职业应激和孕期不良生活事件等.在控制产妇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和家庭月人均收入等因素后,应用条件logisfic回归探讨孕期职业应激和不良生活事件对低体重儿的影响.结果 与低技术使用度和低工作决策相比,拥有高技术使用度(OR=0.62;95%CI=0.43~0.91)和高工作决策(OR=0.67;95%CI=0.46~0.97)可明显降低低体重儿的危险性.与孕期未发生生活事件的孕妇相比,在孕中期生活事件指数3分及以上(OR:18.85:95%CI=1.58~225.02)、孕晚期生活事件指数1分(OR=2.67;95%CI=1.14~6.28)、整个孕期生活事件指数2分(OR=2.80;95%CI=1.04~7.52)和≥3分(OR=2.94;95%CI=1.22-7.09)是低体重儿的危险因素.结论 孕期发生不良生活事件可影响低体重儿的发生,且不同孕期发生的不良生活事件对低体重儿的影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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