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王小毛(14周岁)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个子不高,戴着一副金边小眼镜,不苟言笑,整天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别小瞧他,他可是班里的"法律专家"。有一天,班里的"小能人"张超和几个同学问王小毛:"王专家,我们偷东西算犯法吗?"王小毛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儿,说:"不算,《刑法》里说了,14到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投毒、放火、爆炸才会负刑事责任的,咱们才14周岁,其他的罪和咱们没有关系。"当天晚上,张超回到家里对自己的哥哥张亮讲了从"专家"那里学到的新知识,辍学在家的张亮(15周岁)一听还有犯罪不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