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回归后,内地与香港两地刑事司法协助则始终停滞不前,尤其是两地逃犯移交方面至今无法取得突破,个案移交亦不甚理想。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规划的提出,内地与香港两地的制度融合与规则衔接将迎来重大突破,两地逃犯移交问题也再次成为探讨两地刑事司法合作新模式的突破点。在这一背景之下反观内地与香港特区逃犯移交问题上依然存在多种困境:法理困境、管辖权困境。在牢牢把握“一个中国”的底线原则基础上,摸索国际引渡原则与双重犯罪原则的适度展开,同时处理好刑法空间效力与刑事管辖权关系,并借助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背景的重要机遇,把握《前海方案》与《横琴方案》所提供的粤港澳三地刑事司法合作新路径,鉴于“求同存异”“先例”效应、区际司法协助三方面的现实基础,整合粤港刑事司法合作的现实基础,推动粤港逃犯移交个案合作试点,最终形成较为稳定的移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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