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的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爆发至今,仍然严重影响到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正常的生产、生活,这引发了人们对生物威胁下人类安全的进一步思考。2020年生物安全法益首次被纳入我国《刑法》保护范围,要正确理解生物安全法益需准确把握生物安全的定位以及生物安全法益所体现的层次结构。生物技术发展与法律的发展是动态平衡的关系,双方又无时不囿于所在的发展环境,因此,将生物安全纳入《刑法》保护范围是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同时也将是逐步完善《刑法》体系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