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环境下,要实现乡村振兴及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就需要着力推进乡村经济的振兴,实现城乡融合,深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着城乡资源配置不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跟不上、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财政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导致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通过从新时期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进行分析,然后提出了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的措施,具体内容阐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