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权利研究

作者: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大学法学院联合课题组; 郭宗才; 洪凌啸
来源:犯罪研究, 2022, (01): 72-78.

摘要

当下值班律师制度饱受批评的原因是值班律师是一个配合者、“工具人”的作用,实践中值班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在场权、提出意见权等权利虚置,制约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功能的实现。究其原因在于:一是司法机关指派案件的时间与签署具结书的时间过于接近,值班律师没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二是没有考虑到值班律师的经济效益;三是值班律师的准入没有充分考虑刑事辩护经验。今后,值班律师的权利设置要立足于有效法律帮助,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关键节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使形式上的法律帮助转化为实质意义上的有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