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卫基层发〔2015〕67号文件要求,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新增加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1]。2015年10月1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对肺结核患者的转诊、随访管理等工作做了详细的要求[2]。2016年太原市此项工作逐步规范,为了解太原市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后简称基本公卫项目)后所取得的成效,现将近4年来肺结核患者登记及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如下。1资料与方法1.1临床资料:选取太原市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5 548例肺结核患者

  • 单位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