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中的考试,考试形式灵活、标准严格且主体特定,兼具国际化考量,原因是德国实行"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注重对应考者"关键能力"的考查,有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做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的考核较为原则,应当从二元制培养模式、健全法律保障和学业评价国际化三个方面对德国模式进行借鉴。

  • 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