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本金不当然构成股权出资

作者:吴文峰; 李良峰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17): 74-77.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17.021

摘要

<正>【裁判要旨】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是否具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有无股东资格作出综合认定。股东资格的确认不仅涉及纠纷当事人,而且还会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甚至公司债权人等诸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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