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发[2020]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矿产资源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我区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区在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矿业经济有较大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仍存在矿业开发布局不够合理、规模化水平不够高、粗放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提高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奋力推进矿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