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境内上市公司以新增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发行GDR进行融资,实质是互联互通机制下的中资企业海外再融资,为拓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及提升跨境证券投资便利化水平提供了强大助力。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推进,近年来,多家境内上市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进行海外融资。A股上市公司以其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GDR,是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实践,可有效拓展境内上市公司境外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国际形象及影响力,便利海外投资人参与中国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