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教学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更应当强化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物权概念具有抽象性,可以尝试由分到总的授课模式,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物权概念具有对偶性,可以采取启发性提问的方式,培养学生逆向思维能力。物权概念具有类型性,可以通过小组讨论用益物权客体等问题,培养学生的类比思维能力。物权概念具有数量性,可以通过小组实地调研不同小区的业主大会多数决制度实施状况等,培养学生的数理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