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法教学中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作者:申惠文
来源: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39(01): 110-114.
DOI:10.13892/j.cnki.cn41-1093/i.2020.01.023

摘要

物权法教学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更应当强化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物权概念具有抽象性,可以尝试由分到总的授课模式,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物权概念具有对偶性,可以采取启发性提问的方式,培养学生逆向思维能力。物权概念具有类型性,可以通过小组讨论用益物权客体等问题,培养学生的类比思维能力。物权概念具有数量性,可以通过小组实地调研不同小区的业主大会多数决制度实施状况等,培养学生的数理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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