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内嵌着公共性内涵。美育作为教育的有机组成,理应展现公共性。从内在逻辑而言,美育介质与实践形式的公共性揭示了美育公共性的内在规定;从历史与现实逻辑而言,美育“公共性”传统、日常生活审美化与当前美育公共性缺失揭示构建美育公共性的历史与现实必然性。因此,构建学校美育公共性,要重视美育的社会功能,发掘美育文化价值,重塑美育公共空间和立足美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以培育儿童公共精神,唤醒共同归属感,提升公共参与能力与发展公共交往行为,最终在审美中实现立德树人,使儿童过一种美好的教育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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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