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牧发〔2023〕16号附件11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正文见2023年第4期)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种禽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种禽及种蛋的产地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