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县域和省际两个层面,采用OLS最小二乘法和DID双重差分法检验了普惠金融的政策效应。研究发现,普惠金融发展初期,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是这种效应仅在集中连片特困区显著,受资源倾向性配置的效率损失、农贷的"精英俘获"以及金融知识匮乏的影响,银行服务包容性的提高没有反映出明显的益贫性;在产品市场、要素市场和中介市场发育程度较高、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程度较强的地区,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对金融资本扭曲配置行为加以约束,纠正普惠金融对贫困减缓的负面效应;银行、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忽视弱势群体的资源配置结构是导致包容性金融体系无法实现减贫的根源。因此,兼顾广泛包容、特定配比和商业可持续的制度框架才能扭转正规金融机构现有效率和公平皆损的局面;构建信息化普惠金融体系,能够克服正规金融机构高门槛、服务成本高以及逆向选择等问题,成为对社会帕累托最优的政策框架选择,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减缓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