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新疆尼勒克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水平,以期为促进尼勒克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从土地利用系统、生态环境系统构建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采用主成分法确定权重,并通过协调发展评价模型对2009—2014年尼勒克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水平作出评价。结果表明:12009—2011年尼勒克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处于勉强协调,2012—2014年处于初级协调;22011—2014年间尼勒克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状况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各个子系统相互间的协调发展水平逐步提升,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长,表明尼勒克县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之间开始进入良性有序的发展阶段。在今后的发展中,尼勒克县一方面要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合理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区域内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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