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优生学素来存在歧视残疾群体的质疑。当代自由优生学试图摆脱这一历史包袱,但在支持治疗还是增强的界限问题上模糊不清。反对者通常以生物学特征作为生育决策的标准,即便以健康之名作为社会规范的决定性理由,依然会带来针对缺陷群体的大规模排斥。自由优生学更具包容性,支持非生物规范层面的基因表达自由,力求捍卫母体生育自由权免遭外在强制;按照罗尔斯式差异原则,基因增强只在富人贴现穷人基因治疗时才开放基因选择的自由,如此自由优生学或能扫除自身历史罪名。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