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性”“情”“欲”是先秦道家人性论哲学的重要概念,其中庄子对“情”的阐发尤为精到。《庄子》文本中的“情”具有多义,但以感情、情欲之“情”为主。“无情”观念源于《德充符》篇中的庄、惠之辩,其本质是“以理化情”,目的在于实现自由、逍遥的“悬解”境界。庄子的“无情”思想在魏晋时期得以继承与发展,体现为何晏的圣人“无情”说与王弼的圣人“有情而无情”说。庄子论“情”与“命”相关,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人生哲学的消极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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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