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关于基础测绘内容的相关描述,将江苏省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细化为测绘基准、数据资源、公共服务以及实施保障4个组成部分,并提出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陆海一体、基准统一、更新一致、一站服务"为基本特征的江苏省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的建设目标。研究成果为《江苏省"十四五"省级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提供了参考,并用于指导省级基础测绘的相关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