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既是政府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也是化解市场主体均等化供给困境的有效之策,事关公民文化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当前在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实践中,虽已初步形成了硬法与软法兼施、国家法与地方法并举的法治格局,但仍存在法治精神缺失与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亟待增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思维、健全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和法治实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