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污染环境犯罪问题,是我国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但是从我国近年关于企业污染的司法实践效果看,我国企业环境污染犯罪惩处明显不足。一是刑事追责标准欠缺;二是刑罚方式过于单一;三是刑罚力度过轻。要改变这种状况,需明确企业环境犯罪之追责认定标准;在刑罚中增设资格刑;适当提高企业环境犯罪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