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海"机制是全球海洋治理背景下各区域内主权国家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和广泛协商合作来共同解决区域海洋问题的一种治理方式。基于波罗的海和加勒比海治理的案例比较发现,以"区域海"为单元的国家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机制具有逻辑可行性,环境整体性价值秩序是基础逻辑、国家责任规制是制度逻辑、超国家模式是运行逻辑。对中国而言,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需要有基本的价值逻辑确定,在整体性治理中寻找全球海洋环境治理的"共益性"元素,建立综合性合作机制,逐渐形成参与性合作与制度性合作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