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技术转移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发展中国家希望消除气候技术转移的知识产权障碍,但《巴黎协定》仅将气候技术转移作为发达国家应当履行的国际条约义务,并未设定知识产权条款。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在全球危机应对中的作用认识不一,但欠缺知识产权保护会损害气候尖端技术和初创企业的发展已被证实。因此,为了促进发展中国家获得所需的技术,《巴黎协定》应就知识产权作出安排,为技术转移提供支持。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当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吸引先进气候技术流入,将技术推广立法与知识产权法相衔接,并不断完善国际气候技术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