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作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规制行政垄断的重大制度安排,《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破除妨碍要素和资源自由流动的障碍,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文章基于2012-2020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出台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该制度实施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显著提升行政垄断行业内企业的创新水平,且更多表现为实质性创新水平的提升。渠道检验表明,该制度主要通过政府补贴、信贷配给和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升。进一步研究发现,该制度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在国有企业和融资约束较严重的企业,以及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和非高科技行业的企业中更加显著;此外,产业政策会削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创新促进作用。文章丰富了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提供了评价依据,而且对于深化垄断行业规制改革、推动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