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定力是指法律行为在合法性尚未最终确定时被推定为有效的能力。先定力在教育考试执法工作中举足轻重,它不仅决定了教育考试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为教育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必须。教育考试执法先定力对教育考试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考试机构应对先定力保持必要的敬畏心理和审慎态度,清醒认识先定力的必要性,深刻理解先定力的有限性,通过确立法治信仰、审慎行使权力和充分听取意见,确保先定力的运用合法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