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到了20世纪末,法学家认为隐私已经发展成了多种权利的混合体。在经注学家那里,芝加哥派认为,隐私不应该受到保护;产权派认为,在交易成本较高的前提下,隐私权的初始分配会影响社会福利,建议应赋予数据使者更多的权利;而规制派的部分研究支持对隐权实行政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