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设立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主导特殊儿童入学鉴定评估工作,但其权责和运行程序描述不清。文章基于约翰·弗伦奇的权力类型理论分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权力运作,发现其存在合法权力运用失实、专家权力运用失准、双重权力运作冲突等权力运作问题,提出从规范运行章程、坚持多元评量、加强监督评估三方面着手化解权力运作问题,以期保障鉴定评估工作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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