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征管工作事关国家财政收入,其程序繁杂,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查处涉税行政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职能分属不同部门,对二者的处罚的性质亦不相同,需要衔接。现阶段税收领域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缺失导致实践操作缺乏规范指引,这也造成了税务部门的履职困境。参考域外治理经验,我国税收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机制的完善需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进而提高立法层级,为执法实践提供指引并强化跨部门联络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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