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以平台数据作为侵权对象或滥用平台数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随之出现,并引发了相关纠纷。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何界定数据这一权利客体的属性以及权益归属,也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以数据权益保护的现状及问题为切入点,提出对数据进行分类保护和分层规制的思路,以期为类案处理提供有益借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