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法学专业的新型培养模式,与传统培养模式相较,更具直接性、针对性、实践性、多元性和前沿性。该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是全方位的,嵌入内容上应涵盖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师资力量以及专业教学内容等,嵌入时间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指针,结合学生的职业倾向择时嵌入,嵌入载体应多样化等。近年来,应用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施该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高质量的法律实务专家短缺、未建立深度合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缺乏针对性课程评价标准等问题的存在,该模式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