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其字形来看,"诂"的本义是以今言解释古言。在一些辞典中,则增加了"以通语解释方言"之义。由于时人对"训诂"与"诂"的语义未加区分,又误认为"异言"包含方言,加之对《尔雅·释诂》中的"诂"认识不清,因而为"诂"增义。"古今异言"不可割裂理解,"异言"并不包含方言,而"诂"是《尔雅》解释体式的一种,只有"解释"之义,并无"以方言分释诂篇"一说。同时,《方言》是从历时的角度进行收集工作,对共时层面的着墨又大于历时层面,因此,并不能从"方言"所体现出历时层面的语言差异而为"诂"增义。为确保辞典释义的客观性和严谨性,不宜对"诂"增释共时层面的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