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是法律援助制度运转的基础,充足的经费更是法律援助得以正常发展的保障。单一性经费来源已经难以满足法律援助的经费需求。从国内外改革经验来看,经费来源多元化已经成为解决经费短缺问题的趋势。在多元化机制中应当以加大政府拨款力度为主导,将法律援助诉讼保险作为补充;前两者均无法填补缺口时,设置农村集体资产部分捐赠制度为例外手段,以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持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