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遗产学主要是由类型学、价值学、保护学、管理学几个方面构成。文化遗产的类型因分类目的和标准的不同,主要分为性状、形态、功能、时代等,其中最常用的是遗产性状分类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文化遗产被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种,物质又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非物质被分为注重过程和注重结果两大类,以下有更具体的遗产类型。在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还有兼具二者特点的复合类型。目前,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景观"或非物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就属于这种类型。文化遗产与其他事物的价值差异,在于它具有其他事物所无法超越人类代际的时间(年代价值),也正由于自然遗产具有先于人类创作的较长时间,二者才得以区分开来。文化遗产的价值具有多样性和衍生性,大致可以划分为内在存在价值和外在使用价值两个系列,情感价值是连接二者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