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观察非玻璃体切割手术(NVS)治疗特发性黄斑前膜(IMEM)的疗效。方法 随机对照临床研究。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于潍坊眼科医院检查确诊的IMEM患者60例60只眼纳入研究。所有患者均行BCVA、眼压、OCT检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行BCVA检查,统计时换算为logMAR视力。采用OCT仪测量黄斑中心凹厚度(CMT)。根据手术方式,将患者分为NVS组和对照组,每组均为30例30只眼。两组患者年龄(t=1.723)、logMAR BCVA (t=1.703)、CMT (t=-0.956 )、眼压(t=-1.434)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90、0.094、0.343、0.157)。所有患眼均采用23G玻璃体切割系统进行手术。NVS组患眼NVS条件下剥除黄斑前膜;对照组患眼玻璃体切割条件下剥除黄斑前膜。手术后1周及1、3、6个月采用手术前相同设备和方法行相关检查。对比观察两组患眼有效手术时间以及手术后BCVA、CMT变化和手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两组患眼手术后BCVA、CMT、眼压比较行重复测量的方差分析,视力改善程度行两独立样本的Wilcoxon秩和检验;手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比较行χ2检验。结果 手术后6个月,NVS组30只眼中,BCVA提高24只眼(80.0%),不变6只眼(20.0%);与手术前BCVA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30只眼中,BCVA提高25只眼(83.4%),不变4只眼(13.3%),下降1只眼(3.3%);与手术前BCVA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间视力改善程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26,P=0.792)。手术后6个月,两组患眼平均logMAR BCVA与手术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NVS组= 0.002、0.005,P对照组=0.004、<0.001)。NVS组、对照组患眼视力稳定时间分别发生于手术后1、3个月;CMT开始降低时间分别为手术后1周、1个月。NVS组、对照组有效手术时间分别为(4.50±1.41)、(15.50± 2.33)min;两组有效手术时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2.12,P<0.05)。NVS组手术后未见明显并发症;对照组手术中出现黄斑裂孔1只眼,手术后出现低眼压3只眼。结论 NVS和玻璃体切割治疗IMEM具有相似疗效。NVS有效手术时间短,手术后恢复更快且未出现明显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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