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学课程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承担着重要的思政任务。在课程思政实践中,教师应当将"引人以道"与"启人以智"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德法兼修的教育目标;应当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充分体现师生双方在课程思政中的地位和作用;应当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将社会实践作为课程思政内容的重要指引;应当依托不同的专题,突出不同的思政教育重点,避免单一雷同、生搬硬套的思政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