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中新增的累积规则是原产地规则的重要补充,有效助力了产品出口规模扩大,降低了关税减免门槛。2018年签署的CEPA《货物贸易协议》完善了此前累积规则的大部分缺陷,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CEPA和CPTPP、USMCA、RCEP、CNFTA中累积规则及区域价值成分条款内容的比较研究,发现CEPA累积规则中存在适用程序较繁琐、高水平累积有待形成、公式内容需进一步明晰、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偏低的问题,应简化累积规则适用程序、由双边累积扩展至对角累积、提高区域价值成分总体标准。今后须持续关注CEPA累积规则研究,接轨世界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深化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经济合作,高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