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蕴含着刑罚谦逊性的精神内涵,符合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的教育、感化、拯救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已经明确,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部分犯罪可以适用该制度,但通过公布的数据可看出,在该制度适用过程中,还存在例如适用对象少、启动程序主体单一、配套程序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导致制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鉴于此,可考虑从扩大制度适用对象、完善制度启动程序、健全配套措施等方面着手,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实现该制度的立法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