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章程制定主体研究

作者:陈立鹏; 聂建峰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 2007, (05): 12-14.
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07.05.004

摘要

随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高等学校章程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但由于高等学校章程制定主体不明确等多方面原因,现实中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没有很好地展开。通过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分析,明确提出高等学校章程的制定主体为高等学校的举办者,即公办高等学校主要为政府,民办高等学校为投资举办民办高等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这对于推进高等学校章程的制定与研究工作,加强和完善我国依法治校及现代大学制度,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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