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入刑”以来,在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刑法适用泛化、“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缺失等问题。为此,需要在理论层面明确高空抛物案件的刑民责任界分标准,并在司法过程中坚持审慎态度,对“情节严重”的内容作出限缩解释,以防止过度倚重刑法现象的出现。同时,还要依据法秩序统一原理形成民法和刑法的协同配合,从而共同实现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有效遏制,保障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