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在制度层面可以概括为促进与阻碍双重关系,在权利层面可以类型化为承认、冲突与合作三种形态。传统观点或者认为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权是承认关系,主张不得以公共健康权为由限制知识产权;或者认为二者是冲突关系,继而提出反药品专利模式、强制许可模式、知识产权豁免模式三种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方案。但这些方案均只能治标。中国应辩证看待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的关系,采用标本兼治型方案,构建体系化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科学化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依此,既可回应知识产权正当性危机,也可应对公共健康危机。中国方案以分配正义为基本底色,以治标为先、治本为要为基本思路;对之可从理论基础、制度根基、实践路径三个维度进一步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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