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会损失虽以可能性的减损为表现,但其实质内涵在于当事人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害有利条件的减损或灭失。以"条件"的客观性为依托,机会利益具有较为独立的价值。"有利条件的减损"这一客观视角的引入,使得机会损失中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的鉴别更具针对性,且对有利条件减损的救济也比单纯的概率赔偿更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由此,可以较大程度地避免传统损害赔偿理论对机会损害赔偿理论的诘难和排斥,使其获得更宽的适用范围。本文基于"有利条件减损"的判断标准,对机会损失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了限定,并提出机会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方法。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