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经营权流转对于提高农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农地经营权流转还存在着结构不协调、规模偏小等问题,流转期限不相匹配是重要原因之一。农地经营权流转期限是转出户、转入户以及村干部三方博弈的结果,而较长的流转期限是现代农业发展所必需。事实上,转出户、转入户和村干部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都将从成本收益角度出发做出符合自身的最优行为选择。延长农地流转期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村土地的优化利用,是解决我国土地资源稀缺、人地矛盾尖锐的主要方法。为此,要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农民就业创业扶持,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创新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兼顾转出和转入双方合法权益;强化村干部管理制度,防止其贪腐行为的发生。

  • 单位
    长江师范学院